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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预警等级分为两级:II级橙色预警和I级红色预警

2013-11-23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有望在大气重污染预警发布方面达成联合合作。当极端不利天气条件导致出现大气重污染情况,即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并根据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在未来24、48和72小时将持续出现时,将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空气质量预警等级分为两级:II级橙色预警和I级红色预警。

  据《东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当极端不利天气条件导致出现大气重污染情况,即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并根据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在未来24、48和72小时将持续出现时,将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大机制发布大气污染预警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在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方面达成联动合作意向,具体合作内容,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尚未最后商定。

  据市环保局官方网站透露,近日,市环保局多次与市气象部门进行磋商,确定双方建立三项机制,共同研究与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第一个机制是: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会商联动机制。双方商定当预计未来24小时有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出现,或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等级达到中度或以上污染等级时,市环保、市气象两部门将进行联合分析,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及建议启用的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等会商意见。

  第二个机制是:建立数据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将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与气象部门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有效对接,实现环境监测、气象观测、空气质量预报等数据共享。

  第三个机制是:建立空气质量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即充分整合两个部门的信息发布途径,对外发布每日空气质量预报;当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时,两部门将通过短信端口向市民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和健康指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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