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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
2014-03-12
东莞厂房出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东莞厂房出租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 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c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东莞厂房出租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b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东莞厂房出租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 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c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东莞厂房出租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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